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汽车配件、机械零件等铸件产品项目
2020-12-01 15:31:2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对“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汽车配件、机械零件等铸件产品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汽车配件、机械零件等铸件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工商路128号
建设规模:年产7000吨汽车配件、机械零件等铸件产品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工商路12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总,1390501236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618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91-87912756
邮箱:31944771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B8bV4jDD5RAWwAcyRcXxQ
提取码:jk5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邮件(319447712@qq.com)、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长乐长丰汽配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