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2-25 11:36:21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2月25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建设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2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区内,属于扩建项目,扩建完成后用于煎煮中药及医院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8月9日,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编制《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8月30日取得本项目的环评批复(榕环保评[2013]98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于2016年2月29日开工建设,2017年6月30日建成投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32.69万元,环保投资31万,占项目总投资的2.7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中药煎煮房用水,生活用水包括职工用水、食堂用水等。污水集中收集后经格栅、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秋龙路市政污水管,最后进入洋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和中药加工粉尘。
厨房位于本附属用房的二楼及三楼,共设有8个标准灶台及3台煎煮锅为病患待煎煮中药,厨房油烟由饮食专用烟道引至附属用房楼顶再经排气竖井通往药剂行政办公楼楼顶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中药加工室主要采用研磨机和整筛机对中药进行加工,粉尘由研磨机及整筛机自带除尘器进行处理,项目中药加工室处于封闭状态,逸散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方式散发在机器周围。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油烟机、空调外挂机等设备,均采取了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用餐职工、病人家属就餐产生的生活垃圾、厨房余物、废油渣、厨房废油和中药加工间及中药煎煮间产生的药渣。
(1)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集,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及时统一收运、处置。
(2)厨房余物、废油渣、厨房废油
设置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3)中药加工间及中药煎煮间产生的药渣
项目中药加工间及中药煎煮间产生的药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通过设置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病房门诊综合楼附属用房项目运行正常,生产工况负荷达75%以上。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经格栅、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内污水处理站(“生化+消毒”工艺)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放口pH、COD、BOD、悬浮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废物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厨房油烟排放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测定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自查报告;完善验收检测报告内容。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3)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