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附解读
2021-12-17 16:02:15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闽环保固体〔2021〕25 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法律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全省固废(危废)全覆盖、规范化环境信息化监管,规范省固废系统应用管理,提升全省固废(危废)环境管理决策科学化、监管精细化和服务便民化水平,推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化应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第六章附则,明确本规定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日期。
四是突出优化帮扶。坚持“共建、共享、共用”,鼓励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自建固废管理细胞平台与省固废系统互通共享,进一步拓展丰富固废(危废)环境数据信息;依托省固废系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对企精准帮扶,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