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12-07 16:04:25
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二次公示
2019年12月21日,屏南县医院(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屏南县医院(建设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位于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4号屏南县医院现有院区中部,属扩建项目,扩建完成后总病床500张,日门诊量548人次,实际病床410张,日门诊量540人次。项目实际总投资483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60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10月18日,屏南县医院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6月16日取得本项目的环评批复(屏环保监[2014]6号),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建成投运,项目污水处理站于2016年12月升级改造,2017年2月改造完成投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831万元,环保投资16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门诊医技综合楼、新建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设病床410张,日门诊量540人次。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用水和生活用水;医疗用水主要包括门诊用水、病房用水、检验科用水等;生活用水包括职工用水、食堂用水等。本院采用废污水合流方式排放,合流后的污水属于医疗废水,排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1)检验科废水
检验科仅在第一次仪器冲洗时产生少量冲洗废液,经统一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宁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不外排。
(2)一般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
各门诊科室、病房等排放以及一并收集处理的医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陪护家属的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和发电机烟气。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地埋式,位于门诊综合楼南侧绿化带下,污水站产生的废气采用除臭除味装置净化后,通过管道将废气引至门诊综合楼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发电机房位于门诊医技综合楼地下一层,发电机组以轻质柴油为燃料,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引至门诊医技综合楼
9F 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医技综合楼地下室水泵等机械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噪声以及人流噪声。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设备设置于地下室,通过减振、吸声、消声、建筑隔声等方式降噪,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来自于医疗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1)
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及时统一清运处置。
(2)医疗废物
医院在院区西北角建设有一座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HW01)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宁德市医废中心屏南收集站进行处理。
(3)一般固体废物
医院在院区西北角建设有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附体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委托苍南县爱卫固体废物回收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屏南县医院运行正常,生产能力达设计产能的75%以上。
1.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检验科仅在第一次仪器冲洗时产生少量冲洗废液,经统一收集后作为危废委托宁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医疗废水(含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院区内污水处理站(“生化+消毒”工艺)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放口pH、COD、BOD、氨氮、悬浮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医疗废物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
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属于地埋式,位于门诊综合楼南侧绿化带下,污水站产生的废气采用除臭除味装置净化后,通过管道将废气引至门诊综合楼屋顶排放。经验收监测,废气中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门诊产生的噪声,空调风机、医疗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方式降噪,基本上可消除其影响。经验收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固体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生活垃圾收集至院区指定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疗废物(HW01)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宁德市医废中心屏南收集站处置。一般附体废物(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集中收集后委托苍南县爱卫固体废物回收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根据《屏南县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结合现场检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批复和补充说明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不存在不合格情形。同意通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自查报告;完善验收检测报告内容。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3)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屏南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