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9-23 10:49:24

       2020年9月23日,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主持召开“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特邀的2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翼五虎山工业区,租用金龙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厂房进行生产。属于扩建项目,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吨,扩建后全厂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2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5月,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29日取得本项目的环评批复(侯环评[2019]10号)。

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t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3月建成投运,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95万元,环保投资17.1万,占项目总投资的1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新增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t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验收生产规模为年热处理机械零件、汽车配件500t。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基本与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间接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金龙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福州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淬火废气,抛丸废气,渗氮工序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1)网带连续炉淬火废气

项目网带连续炉在进行淬火时产生的油雾油气,收集后经静电油雾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2)抛丸废气

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

(3)燃烧废气

项目网带连续炉渗碳、调质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多用炉渗碳、调质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4)多用炉淬火废气

项目多用炉淬火工序产生的油雾油气,收集后经静电油雾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

(5)渗氮工序废气

项目渗氮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废气燃烧装置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项目设备合理布局较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减振垫,车间墙体隔声、定期维护维持设备良好运作状态,避免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异常增高,噪声经隔声及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北侧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2m2),用于暂时贮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危险废物

淬火油空桶、防锈油空桶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存放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防锈油、淬火油空桶内,后一同委托莆田市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根据现场生产情况,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负荷达到75%以上。

1.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后进入冷却塔、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污水总排放口pH、COD、BOD、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2#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 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网带连续炉、多用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标准;3#排气筒氨(氨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氨(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区标准;西南侧敏感点辅翼村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完善企业自查报告;完善验收检测报告内容。

(2)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运行记录以及日常监测存档。

(3)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验收会议签到表

闽侯县捷恒热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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