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二期工程)验收公示
2020-07-06 19:22:05
2020年06月19日,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主持召开“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检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3名专家,共17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属于扩建项目,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位于福清市东南部,南面临海,地处东经119°21′~119°29′、北纬25°31′~25°33′,兴化湾北岸区域,南面临海,东北西分别与福清市的港头、江镜两镇接壤。
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施为汽车板车间,动力及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卷材及成品存放间、10kV配电站、循环水泵站、废水处理站、压缩空气站。其中将研发中心和职工活动中心布置在中铝东南铝加工基地厂前区内;10kV配电站,压缩空气站、循环水泵站布置在车间的偏跨;废水处理站在中铝东南铝加工基地一期工程废水处理站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将卷材及成品存放间布置在一期工程建设场地西北部。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二期工程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于2017年7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编制《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以融环评〔2017〕25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给予批复。
本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始建设,于2019年12月开始进行试生产。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设备稳定运行,具备了年产10万吨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能力。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且运行状况稳定,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98730元,环保投资78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8%。
4、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为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中铝东南沿海铝精深加工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探,经现场勘探,对照环评及批复,工程实际情况较环评文件发生改变如下。
项目生产设备保温炉由2台改为1台,未安装外圆磨床;热处理生产线碱洗工序酸性洗涤塔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热处理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预时效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表面处理线碱洗酸洗处理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钝化烘干处理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高度由20m变更为29m。
综合上述工程变动情况,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方式排水。运营期主要废水为本工程产生的废水包括酸碱废水、酸雾碱雾处理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去离子水系统及软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
项目二期工程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汽浮”,处理能力为480t/d。
酸碱废水、酸雾碱雾处理废水进入厂区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气浮)预处理后,排入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去离子水系统及软水系统排水直接排入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期工程新增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一期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华侨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汽车板热处理碱洗产生的碱雾通过酸性洗涤塔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板热处理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29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板预时效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29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板表面处理产生的碱雾和硝酸雾通过碱性洗涤塔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排放;汽车板钝化烘干产生的氟化物通过碱性洗涤塔处理后经29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29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设备安装隔振机座、减振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以下几部分:
(1)废边角料:整个工艺中会产生部分废边角料,全部回收后继续作为马尾厂原材料重熔。
(2)废槽液及槽渣:项目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工序的碱洗槽、酸洗槽、钝化槽需定期进行清渣,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17表面处理废物),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3)酸碱废水处理污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17表面处理废物),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4)废包装物:本项目在表面处理工序脱脂剂、表调剂、钝化剂等桶,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49其他废物)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5)废润滑油:本项目设备在机修车间维修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废润滑油产生,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收集后委托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6)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409.8t/d,COD排放总量5.44t/a,氨氮排放总量0.11t/a,SO2排放总量1.32t/a,NOx排放总量3.72t/a,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检测结果,2020年04月19日~2020年04月20日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二期工程排放口pH、色度、悬浮物、COD、BOD5、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氟化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地下水
2020年04月20日厂区污水站、厂区西南侧、厂区北侧地下水检测结果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3、有组织废气
3.1预时效燃气排气筒
项目预时效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二、表四二级标准,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2 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排气筒
项目热处理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二级标准,氮氧化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3 锅炉废气排气筒
根据检测结果,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气筒出口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3.4 热处理碱洗废气排气筒
根据检测结果,热处理碱洗废气碱雾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的排放限值。
3.5 表面酸处理废气排气筒
根据检测结果,表面酸碱洗废气碱雾及硝酸雾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的排放限值。
3.6 钝化烘干废气排气筒
项目钝化烘干废气产生的氟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也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5/1782-2018)标准。
4、无组织废气
4.1厂界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颗粒物、硝酸雾、氟化物、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也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5/1782-2018)厂界标准。
4.2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项目厂区内炉窑及钝化烘干车间外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的无组织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5/1782-2018)厂界内标准标准。
5、环境空气
在距离项目700m的村庄环境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周边环境空气颗粒物、氟化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6、噪声
根据检测检测结果可知,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等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标准,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保证项目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自觉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配合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3、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附:验收组成员名单。
报告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Xy8vkr4F_mCwMjkTk__BA ,密码:pwwm;
验收意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QetYQ_JfsrPR3_gRG54dA , 密码:eqbf。
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