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橄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05-20 17:28:11
2020年05月14日,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橄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2名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橄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租用闽清永兴陶瓷有限公司一栋三层厂房,一栋五层办公楼。两栋楼相连,1F为漂洗车间、糖制间、辅料仓库、添加品仓库;2F为包装车间、成品仓库、化验室、办公室;3F为筛选车间、外包材仓库、半成品仓库;4F为晒场。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厂区南侧。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橄榄项目选址于闽清县梅溪镇钟石村(王大河工业区)0216地号,项目年加工橄榄300吨,定员8人,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150天。本项目于2019年09月在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编号为闽发改备案[2019]A11081号,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委托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0吨橄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0月闽清县生态环境局以梅环审批[2019]28号文对项目的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始建设,于2019年12月开始进行试生产。且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设备稳定运行,具备了年加工橄榄300吨的生产能力。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且运行状况稳定。2020年3月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33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3%
4、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为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内容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探,对照环评及批复,工程实际情况较环评文件未发生改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站经调节池+集水池+一体化高效微纳米净化反应器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C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闽清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2、废气
项目污水站部分密闭加喷洒植物型工业污水除味剂,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噪声
设备安装隔振机座、减振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橄榄、废包装材料、污水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排放总量为9312t/a,COD排放总量≤0.465t/a,氨氮排放总量≤0.046t/a,项目已经通过交易取得排污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生活污水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2020年03月23日~2020年03月24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站排放口pH、色度、COD、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C级标准。
2、废气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检测结果可知,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其中南侧符合4类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项目具备验收条件,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等要求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标准,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保证项目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固体废物转运管理。
附:验收组成员名单。
福州市味佳利食品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