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雁新城核心区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2-04-14 15:0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于2022年3月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银雁新城核心区 3 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银雁新城核心区 3 号地块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地块面积87578 m2,地块中心坐标约为117.154727°E,25.266951°N现为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收储,调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3)

二、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本地块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踏勘时建筑物已拆除,场地已平整回填;通过对该地块东侧机制砖厂同类型企业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为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泄漏,原、辅材料的遗撒,污染废气的排放与处理过程等。因此,本次调查地块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即初步采样分析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规范要求,结合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结果,制定采样分析工作方案,采样分析结论如下:
(1)土壤采样结论分析
本项目共采集土壤点位 23 个,土壤样品 76 个。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常规指标 45 项和 pH、石油烃(C10-C40)和氟化物,总计共 48 项。本次调查所取土壤样品土壤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采样分析

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采样点位 3 个,含背景对照点位 1 个,检测因子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和特征污染物共计 36 项,分别为:pH 值、色、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石油烃本次调查所取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综合以上总结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该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其中氟化物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所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II 类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

联系人:张艺馨 联系电话:13850608269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杰 联系电话:1508006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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