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铝制品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7-01 17:43:46
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于2021年6月23日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铝制品加工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及监测,在此基础上,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编制本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铝制品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铝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
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洋中镇宝亭洋工业路10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rcHI8kxgBXZCTs67YWqWw 提取码: cz5y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8064523076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尤溪县东晟铝业配件制造厂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