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04-20 10:58:33

20210123日,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主持召开“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检测单位、环评单位相关单位的代表和特邀的2名专家,共5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项目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池园镇潘亭村中峰头坑板崙,于201604月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审批文号:梅环[2016]95号),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年存栏量1520头,年出栏生猪2660头。

202011月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对养殖场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全场年存栏生猪4110头生猪,年出栏生猪7190头生猪。扩建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猪舍,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置方式由尾水排放调整为沼液施肥。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127日通过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梅环审批[2020]51号。

本项目于202012月开始建设,于202012月开始进行试生产。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设备稳定运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且运行状况稳定,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00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5%。

4、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为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污粪处理方式由全场废水经厌氧发酵+水解酸化+A2O处理变更为全场废水经厌氧发酵+配水后进入储液池后用于周边牧草地及竹林桉树施肥。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本项目污粪处置方式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猪粪、猪尿、猪具清洗废水、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进入收集池;混合液用泵抽吸至固液分离机,随后干物质运送至堆粪棚堆肥发酵,滤液流至红泥塑料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食堂做饭。红泥塑料厌氧池出水经配水后进入储液池,用于周边桉树竹林、牧草施肥。

2、废气

通过控制饲养密度,采用干清粪方式,及时清理猪舍,猪粪及时运至阳光棚堆肥,尽量减少其在舍内的堆存时间和堆存量;采用节水型饮水器,猪舍及时冲洗。通过在日粮中添加EM,并合理搭配日粮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式,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对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采用管道布设绿化除臭:场区布置按功能区进行相应划分,各构筑物之间设绿化隔离带,利用绿色植物的吸收作用,以减少恶臭气体的逸散项目技术改造后采用漏缝地板+干清粪”,及时清理猪粪尿,可减少臭气污染猪只出场时保持清洁,运猪车辆配备猪粪及尿液收集装置,对运输过程中猪只粪便、尿液进行收集,回场时运至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进行处理,杜绝粪便、尿液随意散落。

3、噪声

设备安装隔振机座、减振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外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为经统一收集放置危险废物临时存储间,再统一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利用。猪粪、沼渣经堆肥后运至闽清县丽景生态农场果园施肥

5、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地施肥,实现废水的资源化利用,无废水排放,符合零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监测期间,在厂区周界外共布设了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硫化氢浓度最高点浓度最大值为0.03mg/m3,氨浓度最高点浓度最大值为0.37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高点浓度最大值为55,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噪声

在项目厂界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57.459.2分贝,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47.349.4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安盛养殖建设项目按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验收检测期间,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9条情形,同时该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保检查内容符合环评及审批意见要求,建议通过项目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待项目稳定运行4个月后,对消纳地地下水、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2、建设单位应加强消纳地施肥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每年监测计划;

3、完善企业自查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附:验收组成员名单。

 

福州市安盛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20210420

分享到: sina qq wei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