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1-01-18 10:25:36
我司委托中科深兰(福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项目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根据提供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或按下列的联系方式向我司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vSEuySj2Lc0qeyTkTAxnA,提取码:bkiq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询对象:溪芝村大仑下、斜湾村等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vSEuySj2Lc0qeyTkTAxnA,提取码:bkiq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1)建设单位: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东桥镇溪芝村大仑下
(3)联系人:朱总,联系电话:18905027620
(4)电子邮箱:18905027620@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9日。
福建闽清聚隆农业专业合作社
2021年1月18日